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谢俐
(2022年6月30日 北京)
尊敬的鲁昕会长、邓传淮司长、刘建同常务副会长,各位学会副会长,各分支机构、 工作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领导,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受陈子季司长委托,我很高兴参加今天的论坛。我谨代表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对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各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刚才邓传淮司长和刘建同常务副会长的讲话,我听后,很受启发。职业教育法时隔26年首次大修,新职业教育法已于5月1日正式施行。中国职教学会高度重视新法学习,精心筹划举办“学新法 践新法 开新局”论坛,以主论坛对新法进行综合性解读。在鲁会长亲自带领下,中国职教学会的同仁们边学习新法,边研究思考新法,对新法进行了深入分析、系统归纳出六大板块。本次论坛还对应各板块分设了6个分论坛,进行多维度探讨,全方位、深层次、立体化地组织学习贯彻新职业教育法,充分彰显了学会“政治强会、学术立会、服务兴会、依法治会”的办会宗旨,展现了学会学法、尊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也体现了学会一以贯之打造全社会积极支持和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平台,助推职业教育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适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契合、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责任担当。借此机会,对鲁昕会长带领学会同仁为职教事业无私奉献的大情怀、大担当表示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对职教学会各位副会长、秘书长和办事机构、分支机构的领导、同志们的默默付出表示诚挚谢意!
第一次启动修订职业教育法是在十五年前。在修法的漫长过程里,各位专家、学者和职教界同仁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为此做出了巨大贡献。新职业教育法颁布以来,备受各界关注。借今天这个机会,我从以下三个方面与大家做个交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职业教育法修订的重大意义
在我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机遇期和改革攻坚、爬坡过坎关键期“双期叠加”的新阶段,新职业教育法的出台恰逢其时,充分发挥了立法在表达、平衡、调整社会利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解决了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体现了职教师生和社会各界的共同意愿,夯实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法治基础。
具体来讲,有三方面意义。
一是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教育法治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具有引领性、基础性、规范性、保障性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教育要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首先要现代化,这就需要用法治来引领、以法治为保障、靠法治来奠基。目前,我国已构建了以8部教育法律为统领、包括16部教育法规和一批部门规章、地方教育法规规章在内的较为完善的教育法律制度框架,为教育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本次职教法修订,将其上位法同原来的教育法和劳动法调整上升为宪法,意义非凡。我们必须清醒看到,在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国的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大环境已经和正在深刻变化,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也在深刻调整,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教育公平、制度公正和受教育权高度关注。此次新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将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抓治理的能力,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开拓道路、保驾护航。
二是加快建设技能型社会的根本之法。建设技能型社会是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对习近平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的具体化,是国家全面提升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国力的必然要求。新职业教育法既明确提出了“建设教育强国、人力资源强国和技能型社会”愿景,又规范和引导技能型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让职业教育跳出学校职业教育的狭隘视角,重新审视自己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功能与作用,促进职业教育体系嵌入社会体系,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爱技能、学技能、用技能的热情,推动形成国家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和拥有技能的良好氛围,建立一种全民高技能、高技术、高劳动生产率、高经济竞争力的发展模式,真正实现职业教育与经济发展命脉紧紧相融,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三是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有力体现。自改革开放以来,追求与普通教育的同等重要地位,构建独立的职业教育体系,实现职业教育的现代化,是职业教育发展的核心任务与逻辑主线,其根本目的是为了使人们能够平等地看待职业教育,真正接受职业教育,从而使得职业教育能够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这一表述,从法律角度高度肯定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职业教育是“二流教育”“次等教育”的说法已经不复存在,将有力消除社会对职业教育的歧视与偏见,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既自成体系又相互融通,推进建设“一体两翼”的高质量教育体系提供了法理依据。
二、深刻领会内涵,准确把握职业教育法修订的主要特点
此次修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精神,融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举措,围绕职业教育领域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际,推进教育法治。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聚焦实践,凝练成功经验。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就职业教育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职业教育在固本培元、守正创新中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实践迫切需要将党中央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规范、把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为职业教育的制度供给提供法治保障,推动职业教育在正本清源和守正创新中行稳致远。新职业教育法把实践证明已经比较成熟的职业教育改革经验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凝聚着我们党发展职业教育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推动实现职业教育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将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保证职业教育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
二是聚合民心,回应社会关切。办好职业教育,中央重视、产业需要、社会期盼。长久以来,社会对职业教育有个普遍的认知,那就是职业教育是种低层次的教育,学生上升通道不畅、不宽。新修订的职教法在提高认可度和吸引力,增强社会契合度和适应性方面做出了规定,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校学生的发展通道,为不同禀赋学生提供了多种成才的可能,让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就业有能力、升学有优势、发展有通道的教育类型。同时,修订后的职教法明确提出,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这些规定,从法律层面保障了职业学校学生的权益,为职业教育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空间,为各行各业都能“人尽其才”提供了保障。
三是聚力发展,破除瓶颈障碍。随着职业教育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一些困扰职业教育的关键问题、顽瘴痼疾,还亟待革新破除,比如职业教育主体权责利不清、人才评价中的“唯学历”、职业教育管理中的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等问题,这些影响事业发展的硬骨头和险滩已经绕不过去,亟需从法律层面来明确。此次修法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直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顽瘴痼疾,用法律的形式把破解之道固化下来,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了制度保障。不仅从制度、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除阻碍或者不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限制性、歧视性的规定,更重要的是广大职业教育工作者,特别是行业、企业、学校以新职业教育法颁布为契机,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目标,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吸引力和贡献力并举,内优结构、外强特色,真正把职业教育办出与普通教育同等水平,让职业教育从法律形式上的同等地位真正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同等地位。
三、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为我们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原则、指明了方向。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全国性的职业教育社团组织,职教学会是职业教育领域的高端智库。希望学会在以下五个方面下功夫,会同各方协力抓好新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
(一)把握发展新格局,找准职业教育发展新方位
推动形成新发展格局是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是事关全局的系统性深层次变革。习近平总书记曾深刻指出,“人力资源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依托。要优化同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教育结构、学科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结构,完善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新职业教育法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在服务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中,职业教育要成为国家竞争力储能赋能的重要力量。希望学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为契机,更加自觉、主动地从政治上看职业教育、从民生上抓职业教育,跳出教育看职业教育、放眼长远看职业教育,胸怀“国之大者”,增强职教自信,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推动职业教育发展行稳致远。
(二)搭建交流平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合力
职业教育办学类型多样、举办主体多元、涉及群体广泛,需要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提高治理效能,为职业教育发展注入不竭动力。国家层面而言,要加强工作协调,汇聚各部门推动职业教育发展的工作合力。省级层面来讲,要强化区域内职业教育的统筹管理,不断改善职业学校办学条件,形成重点支持、地方主责的保障机制。社会层面来看,要厚植发展土壤。新法明确提出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学习成果融通、互认,强调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希望学会继续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建立健全资源共享、信息共通长效机制,强化平台搭建,广泛凝聚共识,积极争取各方面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认同、支持与配合,推动各方协同发力、同向同行,共同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环境和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浓厚氛围。
(三)发挥智库作用,重塑职业教育发展生态
新职业教育法开启了职业教育发展的新征程。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健全“中职—职业专科—职业本科”一体化的职业学校体系;加快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另一方面,要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借助信息技术重塑教学形态。希望学会不断加强新时代智库型学会建设,紧盯技术变革和产业优化升级方向,深入研究现代职业教育面临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夯实学术本位、突出学术引领、筑牢学术支撑,既为教育行政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也以前瞻性的视野、创新性的理念引导职业院校落实新职业教育法相关要求,对接服务产业、经济、社会和科技体系,推进新版专业目录落地见效,扎实发展适应新技术和产业变革需要的职业教育。
(四)促进产教融合,提振职业教育办学活力
办好职业教育,必须充分发挥社会、行业、企业等多方面的作用,构建多元、开放、融合的办学格局。新职业教育法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层次和形式的职业教育”,着力构建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希望学会把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服务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和绿色化发展,促进产业与教育、岗位与专业紧密对接,推动资源共享、多元融合与创新发展,不断提升校企协同育人水平。今年6月24日,在全球发展高层对话会上,习近平主席向全世界宣布了32项举措来支持全球发展,其中第21项为“举办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此大会期间将举办“一会、一展、一赛和一联盟”。一会就是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一展就是世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博览会,一赛指的是首届世界职业技术教育技能大赛,一联盟指的是要成立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联盟,其中中国职教学会勇挑重担,承办展览会。我们要全力办好世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博览会,打造职业教育品牌和世界一流的产教合作国际公共产品,生动展示职业教育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向世界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五)践行依法参与,推动职业学校依法办学
新职业教育法规定,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平等参与职业教育;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事业单位等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参与、支持或者开展职业教育。希望学会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践行法治精神,用法治的方式抓落实,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同时,希望学会发挥带动作用,引导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依据章程自主管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增强办学的内生动力和办学积极性,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适应性,不断提升职业学校的管理水平,切实回答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同志们,新职业教育法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引领我们在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征途上勇毅前进。现在,我们进入到一个学好新法、践行新法、开创新局面的新阶段。怎么样才能贯彻落实好新法?首先是要学好,要结合我们各自的工作职责来学习,边学习边落实,学中做、做中学,对照新法条文,逐条分析,有没有不适应的、歧视性的政策规定,甚至是违背法条的具体做法,要列出清单来,建立台账,逐条整改。这部新法不只是教育的法律,她是全社会的法律,因此,各地、各部门和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用人单位和院校都有义务知法、守法、用好法。我们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作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细,增强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舍我其谁的使命感,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在贯彻落实新《职业教育法》中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