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是以创新为主导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需要通过构筑产业集群,实现集聚创新、融合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产业集群,是创新型要素、创新型企业及其支撑系统所构成的有机共同体,是由各类创新主体组成的产业“群落”,具有内在的共生机制,既包括“头部企业”主导的产业综合体型集群,也包括“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共生型集群,能够在立足比较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创新上形成竞争优势。
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能催化产业“质变”,推动区域创新发展。一是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能形成创新的规模经济。创新型企业及其支撑机构集聚形成的产业集群,可以利用行业的关联性、要素的共享性、基础设施共同的支撑性、社会资本的正外部性等优势,有效降低生产成本、运输成本、交易成本,提高分工水平和产业收益,带来集聚的规模报酬递增。二是新质生产力的产业集群能形成创新的溢出效应。产业集群中,创新主体之间的网络联系、创新知识的非正式传播、创新要素的空间流动等,促进了科技创新的溢出和扩散,推动新质生产力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三是新质生产力的产业集群能有效防范应对创新风险。创新是高风险的探索开发活动,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能够聚合各类创新主体的合作机制、保障机制,形成应对创新“试错”失败风险的合力。
新质生产力将成为推动东北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东北地区创新发展,需要“握指成拳”,形成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东北地区是“大国重工”的老工业基地,工业体系比较齐全,配套链条相对完善,拥有一批代表“国之重器”制造业企业和一批研究实力雄厚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在国家重大科研攻关中锤炼出的创新产业体系、创新团队体系、创新人才体系等,具备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的根基、底蕴和优势。
融为一体、合而为一,是产业集群创新的“基石”。东北地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产业集群,需要突破传统思维定式,践行先导性、原创性、颠覆性的创新范式标准,引导有序形成新兴产业集群、未来产业集群、综合创新集群等,构筑融合发展、协同创新的集聚合力、后发优势。
东北地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需要“先立后破”。“立”就是要先行先试,探索实施“新质生产力硅谷”园区建设专项支持政策、“新质生产力资产”新基建专项支持政策、“新质生产力孵化”创新平台专项支持政策、“新质生产力头雁”创新人才专项支持政策、“新质生产力独角兽”中小企业专项支持政策等。在“破”上,要紧随其后、锚定而动,千方百计打通束缚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的堵点卡点,化解“低含金量”政策工具、“低转化率”政策供给等问题,为新的“立”创造空间。
东北地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更需要因地制宜推进。新质生产力的谋篇布局、选择“赛道”,关键在立足本地区的比较优势。既要遵循创新型集群的一般性、普遍性规律,又要“入山问樵、入水问渔”,把握各地区产业集群的特殊性;既要统筹规划、整体考量,争取国家重要战略科技力量布局东北,集聚发展新兴产业集群、未来产业集群,又要打好“特色牌”,发展航空航天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智能化商业卫星产业基地、生物经济发展新基地、新能源智能化汽车产业集群等。在整合这些产业集群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建设具有东北地区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根植于东北的新质生产力“策源地”。
东北地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还需要分类指导推进。践行新质生产力,不能“一哄而上”“千篇一律”,而要走好专业化、差异化之路,有“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精准,分类指导新集群、新动能发展。东北地区建设新质生产力的产业集群,要在准确把握共性与个性的基础上,分类引导,有序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生物经济、航天航空、信息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等新质生产力产业集群,推动创新“潜力股”融入和聚变,从相“加”阶段迈向相“融”阶段,实现分门别类、“并联驱动”的新质生产力演进。
(作者:孙浩进,系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黑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