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和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分类在进行职业指导、引导职业教育培训、优化人力人才资源配置、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作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以及后续发布的新职业信息,对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版)》及其更新版和教育部门颁布实施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研究编制了《职业信息与培训项目(专业)对应指引》(包括《新职业信息与培训项目(专业)对应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供有关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学生(学员)参考使用。
现对《指引》进行公示。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6月30日17时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人:许远、王小兵
联系电话:010-84661312、84661082、84661310(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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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