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提升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我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研究形成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
来信请注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5日。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教育部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