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思政厅函〔202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定于10月11日至17日统一开展,其中10月12日为校园日。现就教育系统开展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
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主题为“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各地各校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通过组织动员师生广泛参与,大力宣传国家网络安全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新技术新应用安全等宣传普及,提升广大师生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动员广大师生协力营造清朗网络环境。
二、重点活动介绍
(一)举办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答。10月11日至17日,教育部、公安部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腾讯举办“守护青春 网络有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答,通过线上问答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大学生安全使用网络的能力。学生可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守护青春”,或登录链接(https://res.nobidagu.top/question09/index.html)参与竞答。在竞答中表现优秀的学生经实名认证可领取中国大学生在线颁发的证书及奖品。联系人及电话:苏兰 010-58556862,张宸 010-58582209。
(二)推出线上网络安全知识学习专区。10月11日至17日,教育部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腾讯开设“守护青春 网络有你”网络安全知识学习专区,通过PC端、移动端双端口,以资讯、视频、系列微课等形式集中普及网络安全知识。师生可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守护青春”进入学习专区。
(三)发起网络安全主题线上短视频接力。10月11日至21日,教育部指导中国大学生在线、腾讯微信共同发起“守护青春 网络有你”线上视频号话题,各地各校师生可通过微信视频号@中国大学生在线 首页进入活动专题页,添加话题#守护青春网络有你,并@中国大学生在线 @微信派@学校官方账号后发布原创主题短视频(包括情景短剧、动画视频、原创歌曲等题材),参与话题接力,发挥矩阵传播优势,强化宣传教育效果。联系人及电话:张洪涛 010-58582344。
三、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安排。举办2021年国家网络安全周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将校园日有关活动纳入秋季学期安全教育工作统一部署,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扩大教育覆盖面和受益面,做出规模、形成声势,切实增强广大学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能力。
(二)加大宣教力度。各地各校要把网络安全宣传周及校园日作为加强学生网络安全教育的有利契机,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重点活动,并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组织专业部门、专家学者、一线教师开展在线教育课程、专题报告、主题讲座等,集中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有关活动成果可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校园号提交展示,形式不限;移动端可带话题#平安校园##守护青春#并@中国大学生在线,发布新浪微博分享互动,传递师生守护网络安全的正能量。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加强与网信、公安等部门协作,推动相关内容纳入形势政策教育、课堂教育和课外实践活动,探索建立学生网络安全教育长效机制。
各地各校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下活动要减少人员聚集、做好安全防护。请及时总结有关工作情况,于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前提交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思政司,薛冰 010-66097154;邮箱:ww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