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系统“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地方省(市、区)教育厅(教委)推荐,经研究,拟推荐以下单位或个人作为全国“七五”普法通报表扬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
一、先进集体
1.重庆市南川区教委
2.重庆市第一中学
3.山东省滨州市教育局
4.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
5.黑龙江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6.哈尔滨师范大学青冈实验中学
7.天津市河西区教育局
8.河南省实验小学
9.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10.华东政法大学法宣办
11.南昌大学法学院
12.福建省厦门市教育局
1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教育局
14.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
15.北京外国语大学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16.中国人民大学青少年宪法教育研究中心
17.浙江省金华市教育局
18.杭州师范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19.安徽省亳州市教育局
20.四川省简阳中学
21.陕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教育执法处
22.山西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
二、先进个人
1.西南政法大学 张玉洁
2.重庆市教育科学院青少年法治研究中心 钟儒成
3.山东省教育厅一级调研员 赵立辉
4.山东省实验小学 李晓恬
5.黑龙江大学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谢德宝
6.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复华小学校长 韩吉青
7.天津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主任科员 许立磊
8.天津市教委法制处三级调研员 张新华
9.郑州大学 苗连营
10.洛阳理工大学党政办公室主任 徐光秀
11.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金珠小学 陈静莉
12.广东省广州市第二中学 刘沛新
1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四级调研员 陆海佳
14.江西省教育厅一级主任科员 陈蓉
15.福建省教育厅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处长 王越忠
1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石河子第二小学 马小茂
17.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行政协调处处长 韩燕凤
18.北京市门头沟区大峪中学 国文娇
19.辽宁省抚顺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校长 黄云生
20.甘肃省兰州市第三十四中学德育副校长 吕德锋
2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孙金忠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3日至9月28日。
如对上述候选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联系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教育部普法办),并提供具体依据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6097974;010-66097686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教育部普法办)
邮 编:100816
电子邮箱:zfsxtc@moe.edu.cn。
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