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的省(区、市)激励措施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职成函〔2019〕5号)精神,现将2020年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省(区、市)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我司反映,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综合改革处 卢昊
联系电话:010-66097741
附件:2020年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省(区、市)名单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2021年3月22日
附件
2020年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拟予激励支持省(区、市)名单
山东省
广东省
江西省
辽宁省
甘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