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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发布日期:2020-11-17


教外司欧〔2020〕12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要求,定期统计我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的信息和有关数据,加强对职业教育对外合作的规划和统筹协调,经商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决定继续依托全国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平台开展职业教育对外合作项目统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填报2020年度对外合作项目信息,同时请补报2019年对外合作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自2021年1月30日起开始,4月30日结束,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将文件传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及职业院校,并于2021年1月1日前填写并报送《省级用户信息表》(附件1),组织未注册的地(市)、县(区)和职业院校填写《各级用户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可通过平台登录窗口的“注册单位查询”页面查询本单位是否注册。往年已注册用户登录方式仍可使用。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使用好、管理好平台作为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二)各职业院校要积极填报相关统计数据,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平台使用和管理工作队伍建设。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反馈平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需改进的建议。建议、咨询以及报送材料请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对外合作与信息服务部联系。

三、其他事宜

(一)平台填写模板和有关指标说明将在平台公布。

(二)学校用户可通过平台提交对外合作案例,我司将通过适当形式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三)有关统计结果和信息将通过适当方式对外发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平台联系人:赵强,李玲玉;电话:010-62389019,010-64920511;邮箱:chinacevep@chinazy.org。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联系人:于冬冰,电话:010-66097643。

附件:

1.《省级用户信息表》

2.《地(市)级及以下用户信息表》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2020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zha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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