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科学指导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复学复课,我们组织制定了《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1.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2.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3.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