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体艺厅函〔202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教育部每三年举办一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坚持先进文化方向,坚持校园文化特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充分展现了广大青少年学生与祖国同行,与时代同行,与人民同行,与梦想同行的美好追求。
按照本届艺术展演活动方案,共评出省级优秀组织奖24个,地(市)、县(市)级优秀组织奖622个;艺术表演类节目一等奖259个,二等奖215个,三等奖151个;节目优秀创作奖124个;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75个,二等奖101个,三等奖77个;艺术作品一等奖264件,二等奖210件,三等奖145件;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89篇,二等奖135篇,三等奖91篇。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各地各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改革创新,推动学校美育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附件:
1.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
2.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获奖名单
3.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类节目优秀创作奖名单
4.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
5.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获奖名单
6.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