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成厅函〔202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经研究决定,在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中增设“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
按照《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经推荐遴选,成立教育部职业院校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2022—2025年),秘书处设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现予公布。
附件:教育部职业院校中国特色学徒制教学指导委员会(2022—2025年)组成人员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