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产学合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定期发布培训项目清单和能力清单、支持温台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或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建立产业教授制度……日前,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教育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与民营经济融合发展助力“活力温台”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给予温州、台州职业教育和民营经济发展一个大大的新年礼包。无疑,温州和台州将成为浙江职业教育“重要窗口”的态势呼之欲出。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将责无旁贷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类型”教育在此次《意见》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彰显。职业教育的跨界性特征,决定企业必须是职业教育的主体之一,这在2019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强化企业作为职业教育主体的地位”。而此次发布的这个《意见》给出了我省具体的落实措施:建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负面清单,将产学合作纳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同时为社会资本进入职业教育提供政策支持。
推进职业培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为满足民营企业多样性培训需求,《意见》明确提出要推进职业培训供给侧改革,要建立温台职业培训“两清单一指数”制度,即定期发布培训项目清单和能力清单、培训机构信用及质量星级指数,健全培训质量监控闭环机制;校企共建职业培训综合体,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共享员工”培训服务,打造服务民营企业技术技能人才蓄水池;推动温台职业院校和龙头民营企业联合建立3~5个实训基地,促使更多优质培训资源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到2022年,完成社会培训50万人次以上、职业技能考核评价5万人次以上。
人才供求智能匹配
温台将打造汇聚两地10万家以上民营企业的综合数据平台,利用大数据实现校企人才供求数据智能匹配,实训、实习、就业智能撮合。通过基于产业端发布的数据,预测人力资源需求,动态调整职业院校设置及招生计划。与此同时,制定实施“大国工匠成长计划”温台方案。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把办学延伸至产业园区。
温台地区将率先逐步扩大中职学位供给,政府支持进入国家“双高计划”的温台高职院校升格为职业教育本科院校或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并支持其骨干专业试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扩大温台五年制职业教育培养规模,长学制培训高端技术技能人才。
面向企业招引“产业教授”
《意见》提出推动温台两地职业院校教师及企业人才资格互认、干部互派;建立温台产业教授制度,设立专项资金,面向企业公开招引产业教授;依托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和高水平学校,建设10个左右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技术技能传承创新工作室,培育10名以上覆盖温台重点产业的“工匠之师”;到2022年,校际互派专业教师、管理干部200人次以上,校企互派互聘专业人员2000人次以上。
同时,允许温台职业院校在限额内按规定自主设置同设机构和岗位,确定用人计划及招考内容程序;为激发公办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培训等社会公共服务的积极性,经批准后,绩效工资总额最高可上浮50%;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单位无空缺岗位时,可设立特设岗位,薪酬支出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
建设省级创新创业新基地
为弘扬“敢为人先、特别能创业创新”的温台企业家精神,《意见》提出,支持校企协同建设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开设创业实验班、创业先锋班和企业接班人培训班,培育一大批“创二代”“企二代”,建设省级创新创业新基地。
建设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100个
温台将对接两地城市数字大脑,联合建设温台智慧职业教育管理云中心,促进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流程再造;融合两地专业教学资源库、在线课程、企业培训包、虚拟仿真实训等优质资源,探索开发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的数字化资源;到2022年,实现校校建有智慧教室,建成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100个,中职、高职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课程分别达到60%和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