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3日公布,全区中小学自9月6日起、高校自9月10日起分批、错峰开学,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春季学期经验,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和《高等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全面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细化方案、完善预案,确保防疫人员到位、设施设备到位、防疫物资到位、防疫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