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和集聚更多实用型技术技能人才,助推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近日,莆田市出台《关于鼓励和促进社会多元举办职业教育实现优质发展的通知(试行)》,支持公办院校、国有平台、专业教育资本等各类社会主体发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作用,多形式举办职业教育。
该通知围绕鼓励多元办学、扩大用地供给、盘活空闲资产、搭建融资平台、设立专项资金、深化产教融合、鼓励留莆就业、落实税费优惠、享有同等待遇、健全管理机制等10个方面,提出了可操作性的具体举措。
《通知》提出,支持各类社会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职业院校办学,举办独立设置的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鼓励社会力量通过捐助、购买、服务等方式,改造或管理职业院校,推动职业院校提质扩容;鼓励政府、职业院校引入国有或民营资本,多形式建设职教园区、职教基础设施。
此外,在用地供给方面,莆田将制定中长期及年度供地计划,保障新增民办职业院校建设用地需求,以及民办职业院校、校企共办独立设置的教学实训场所用地。在资金保障方面,设立市、县(区)职业教育发展资金。在待遇享有方面,民办职业院校的用电、用水、用气,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非营利性合格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生均公用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