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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出台方案从六个方面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洛阳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0-07-16


洛阳市政府日前正式印发《洛阳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洛阳市将从六个方面入手,深化产教融合,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洛阳加快建设副中心、打造增长极、形成新引擎,提供人才支撑。

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洛阳都市圈建设和产业发展布局,打造全国重要的先进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基地。支持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提升办学质量,争创职业大学。每个县(市)重点办好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满足学位要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到2022年,全市中、高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达到33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1万人,高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6.2万人,应用型本科在校生规模达到2.8万人。

提高职业院校发展水平。完成洛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建设;推动河南林业职业学院迁建和适时更名为河南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引进社会资本整合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实施新校区建设;支持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民办)和洛阳市工业信息中等专业学校(民办)扩建和新校区建设。完成汝阳县、伊川县职教中心新校区建设和偃师市、孟津县职教中心扩建、宜阳县高级技工学校建设。

实施职业院校质量提升工程。到2022年,1-2所高职院校创建为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5-7所河南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和6-8个省级高水平专业(群)。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推动产教融合发展。积极申报建设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力争成为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到2022年,建好8-10个高质量的产教联盟、职业教育集团;力争6-7所职业院校被评定为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院校;6-7家企业被评定为省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16个市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促进校企“双元”育人。全面推广“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

健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激励政策。允许学校从校企合作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对进入国家、省产教融合有关项目目录的企业按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允许企业根据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项目,有关部门将优先予以支持。

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组建洛阳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为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重大决策建议。经过5-10年发展,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

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对非营利性民办院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积极承担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力争5—7所职业院校成为试点单位。

坚持立德树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培育德技双优人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支持职业院校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技能大赛,对获得省级一类大赛前三名的选手,一次性给予3000-5000元奖励,授予选送单位“洛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荣誉称号;对获得国家级一类大赛1-5名的选手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6-10名的选手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授予选送单位“洛阳市高技能人才优秀培育基地”荣誉称号。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比照国家、省政府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优化专业、课程和教材体系。大力发展“565”产业相关专业,重点支持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机器人、博物馆学、考古、健康养老、托育等紧缺专业。引导职业院校立足河洛文化、历史遗产遗迹、牡丹文化等洛阳历史文化优势,开设地方特色的专业和课程。推动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3个骨干专业群。到2022年,建设16-18个紧贴产业转型发展、校企深度融合、特色鲜明的示范性骨干专业。

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重点建设1-2个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2-3个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养示范专业点;择优遴选、建设一批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提升技术技能培训水平,每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30万人次。

加强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高水平职业院校利用洛阳历史文化特色和专业优势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到2022年,建设3-5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从2020年起,职业院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

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在职业院校建立“专业技能名(大)师工作室”,每年认定3-5个市级“专业技能名(大)师工作室”,对于获批承建工作室的,根据工作需要,将经费据实列入年度预算。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超过55%。

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保障体系

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

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落实地方教育附加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建立健全依据办学绩效核拨经费的激励机制,全面落实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健全职业院校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严格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相关政策。积极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强化职业启蒙教育,依托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一批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中心,推进职业院校资源面向基础教育全面开放。


(责任编辑:zha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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