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优化全省创新生态,山西省进一步扩大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不将大学排名作为限制性条件,不搞学历“一刀切”。
山西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拟定年度增人计划,省级组织人社部门实行宏观调控,不再统一下达增人计划。各事业单位人员增减情况只需每年6月、12月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山西省规定,事业单位在本单位编制总量范围内自主制定招聘方案,按规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自主实施招聘工作,组织人社部门不再进行事前备案。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通过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范围、对象、批次、时间、地点及考核形式、内容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各事业单位招聘结果只需每年6月、12月向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