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职函〔2020〕7号
各市教育(体育)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高等学校,各有关教科研单位:
加强理论实践研究,紧密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当前,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已“全面起势”,探索建立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和模式,实现“一年成式”“两年成是”“三年成事”目标,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实践研究,以更好地通过求“是”,探索规律、发现规律、总结规律,破解难题、推进改革、创新发展。为做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理论实践研究工作,加快推进职教高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职教高地理论实践研究作为重要任务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职业教育研究在理论与实践的叠加探索中,取得长足进步,为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随着职教高地建设推进,理论供给作用更加凸显,亟需从学理上把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创新实践,探究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各地、各有关院校及研究机构,均要把职教高地理论实践研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为职教高地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助力构建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研究体系和话语体系。
二、围绕职教高地重点加强理论实践研究
突出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紧紧围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职业教育制度模式趟出路子”“为全国推动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找准突破口、着力点”“为全国其他地区,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等3大使命,结合考试招生、人才培养、产教融合、“双师型”队伍、办学制度、管理体制、保障机制、国际交流、服务经济社会等重点领域,加强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和跨领域研究,积极吸纳国内外职业教育研究的前沿进展和优秀成果,不断拓展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填补职业教育理论研究空白。
三、切实为职教高地理论实践研究提供保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院校要加强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和研究队伍建设,安排研究经费,“双高计划”院校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从经济社会发展角度,加强指导和支持。坚持务实致用,改革评价机制,以质量和实效来评价研究成果,推动研究成果转化为决策、制度和舆论。鼓励支持行业企业、一线人员、省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和院校参与,组建跨区域、跨领域、跨界别的研究团队,开展协同攻关。用2—3年时间,全省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研究基地和智库,建设一批创新型研究团队,培育一批领军人物,产出一批原创性的先进理论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及实践成果,形成研究成果持续涌现的局面。
四、扎实做好职教高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为有效支持职教高地理论实践研究,省教育厅组织制定了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请申报单位参考研究课题指南,自行拟订研究题目,选择研究角度和侧重点,积极申报。高等学校及教科研机构一般不超过5项,中等职业学校一般不超过1项,鼓励教育行政部门申报。职教高地专班人员原则上应牵头1项研究课题,不计入所在单位申报限额。每位课题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一个项目。研究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为一年。省教育厅组织专家遴选确定后发布,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各申报单位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申报书(附件2)及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zjc03@shandong.cn,纸质版一式1份,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南圩子门外街309室。
联系人:曾庆凯、陈志浩(省教育厅职教处),电话:0531-81916551、81916541;孙明红(省教科院职教所),电话:0531-55630292。
附件:
1.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指南
2.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申报书
3.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课题汇总表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