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和《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归集了与职业教育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经国家税务总局审定后编印成政策明白纸。为抓好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我厅专门印发,并要求各市教育(教体)局、各职业院校学懂弄通悟透,用足用好用活,加强与企业对接宣传,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长效合作,积极助力推进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同时要求,各市教育局于5月10日前将有关精神传达到辖区各中等职业学校。
附: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职业教育税收优惠政策明白纸》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