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办2月2日印发《青岛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实施方案》,对全市各级各类大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及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本次专项督导共成立5个专项督导组,督导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开学前,督导组将通过“青岛教育e平台”视频监控平台、学习强国视频会议系统、实地随机走访等形式,对防控疫情组织领导、假期应对、开学前准备等工作进行明察暗访;第二阶段为开学后至疫情结束,不定期随机到区市教体局及辖区内的学校、幼儿园、教育机构,检查开学后落实师生健康状况每日检测、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等工作。
青岛明确,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区市、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适时通报,对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存在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物资及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按照管理权限移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从严从快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