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浙江入选首批6个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之一,获国务院通报奖励。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把职业教育作为财政支持教育发展的重要内容,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着力完善体制机制,突出强化激励引导,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2019年5月,因校企合作推进力度大、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好、推进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浙江入选首批6个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省份之一,获国务院通报奖励。
稳规模、提能力、强内涵、促公平
201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1546.33元,高职院校生均财政经费20265元。
浙江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稳规模。截至2018年末,浙江省拥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323所,在校生67.97万人,高职高专院校49所,在校生39.47万人。2008-2018年,中等职业与普通高中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高职高专招生约占高校招生的47%,职业教育保持持续稳定发展,成为推进浙江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一支重要力量。
提能力。2018年,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21546.33元,高职院校生均财政经费20265元。在财政经费引导下,办学能力持续提升。全省中职生师比15.3:1;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和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分别为45.3%、83.6%,生均仪器设备值1.05万元。全省高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教师占31.87%,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专职教师占70.78%,双师素质教师占78.02%。
强内涵。通过“中职教育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高职重点暨优质校建设工程”等系列项目的相继实施,浙江省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近期公示的“双高计划”拟建单位中,浙江省遴选上报的15所高职院校全部入围。职业教育水平的提升也为积极参与“1+X”证书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全省共计91所院校的4.18万人参加了“1+X”证书试点。
促公平。全面贯彻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2018年,累计为47万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14亿元,为4.45万名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0.89亿元。在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上,建立健全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可以获得相应的国家资助。2018年,全省累计为5.60万名高职学生发放各类国家奖助学金2.04亿元。
完善投入政策探索机制创新
浙江省是全国最早实施生均定额拨款制度的省份之一。实施了省财政补助与市县职业教育发展挂钩补助办法。对重点建设项目实施补助。
浙江省是全国最早实施生均定额拨款制度的省份之一。从2002年起,省属高职院校按生均定额拨款。在中等职业教育方面,出台了《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制定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和按照生均经费标准足额拨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各市、县可以根据专业差异、规模差异、质量差异等制定本区域的生均经费标准,实行差异化的中职生均经费标准。要求各地逐步将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
落实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建立绩效挂钩的奖补机制。为充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自主性和积极性,有效发挥省财政的引导作用,浙江省实施了省财政补助与市县职业教育发展挂钩补助办法。从事业发展成效、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实训条件建设、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提升、深化校企合作、成人继续教育、经费保障等方面,将全省各市县分为发展中地区和发达地区两类分别进行考核和排序,对两类地区中排名靠前的市县(20-25个市县)给予金额不等的奖补,排名靠后的市县则不予奖补。
调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性,实施重点建设项目补助机制。针对当前职业教育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设置具体建设项目和补助资金。项目补助不搞平均主义,引入绩效概念、竞争机制、以奖代补等办法,通过申报、评审、公示等多个环节,以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如中职教育名校名师名专业建设工程,遴选出的省级名校、名师、名专业,除名师外,省财政依据“名专业”(“名校”转换为若干专业)就读学生规模、年度建设成效、专业差异等计算补助,由此强化了专业为核心导向的支持体系,引导各地更加注重专业建设。如高职重点暨优质院校建设,教育厅、财政厅遴选认定了省重点建设校5所、优质建设校15所,省财政每年给入选的省属重点建设校投入5000万元,每年给入选的省属优质建设校投入200万元,同时督促地方落实属地投入责任。再如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遴选出高职优势专业150个、特色专业200个。根据专业实际在校生规模,适度提高优势专业的生均拨款标准,补助资金由学校自主安排用于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完善课程体系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培育新的专业竞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