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资源优化配置力度,提升职业院校办学水平,深入推进产教融合,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日前,《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济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印发,推进济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有了新锚点。
职教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整合全市职教资源
近年来,济南市职业教育取得了长足进展,目前有职业院校80所,其中,驻济高职院校21所(含技师学院4所),中等职业学校59所(含技工学校22所),共开设61个专业大类1287个专业点,在校生21.72万人,基本具备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规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但是仍存在职业教育资源优化整合不够,优质资源集聚度不高,“小散弱”(规模小、发展分散、服务经济发展能力弱)的现象,有影响力的职业院校不多。同时,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需求契合度不高,有的学校特色不明显,专业建设重复,趋同化现象较为严重。在这一背景下,进一步优化全市职业教育资源布局,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对于济南市职业教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济南市发布的《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济南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职业院校发展将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通过新建、扩建、撤并、置换、联办、贯通等方式,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今后济南市将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并扩大高等职业教育规模。到2022年,重点建设10所省示范性及优质特色中职学校、3所省优质高职院校。同时为增强专业设置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根据《意见》,济南市将健全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建立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负面清单”,鼓励支持职业院校面向服务济南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和十大千亿产业,主动布局一批产业需求大、发展前景好的学科专业。到2022年重点培育和打造30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市属高校立项建设4-5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
全面实施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
根据《意见》,济南市将全面实施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2020级新生起,建立济南市中职学校“公共基础、专业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抽测”制度,落实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职业院校将全面开展“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制度试点工作。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
今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已明确提出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即1+X证书)制度试点。“学历证书+若干专业能力证书(1+X)”是把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合起来的制度创新,在职业教育“输出端”对学生既进行学历认定,又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济南市还将在职业学校建立“学分银行”制度,在中职学校实施学分制改革,到2020年高职院校全面推行学分制。积极推进职普融合和中高职贯通,推进综合高中试点,支持济南传媒学校与济南第十一中学,长清职专与长清一中开展职普融合试点,并鼓励支持高职院校辐射带动中职学校发展,面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支持市属优质高职院校的特色专业举办四年制本科职业教育。
企业可以参与办学,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
根据《意见》,济南市支持鼓励企业以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共建等方式,依法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支持开展职业院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试点,实行支持性收费政策。国有企业举办职业学校,可以参照同类公办学校标准安排生均拨款,所需经费按原渠道保障。鼓励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建设,支持政行企校四方合作率先在十大千亿产业、家政服务业及康养名城建设等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建设多元主体职业教育集团,推进驻济职业教育资源集团化发展。
对接“一带一路”,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济南市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支持职业院校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院校联合举办高水平职业技能大赛、高端论坛。支持职业院校有计划地引进国际先进教育资源,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支持济南职业学院中德北方职业培训基地、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海右国际学院(泰国)”等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鼓励支持职业院校教学科研人员更广泛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实训基地建设
针对目前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积极性不高,“校热企冷”,校企合作不够紧密,产教融合不够深入的问题。《意见》中济南市明确提出争创国家职业教育“十百千”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支持济南二机床集团、浪潮集团等企业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试点。支持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省级校企一体化合作办学示范校,出台济南市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落实校企合作办学财税激励政策和收费政策。允许职业院校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开展有偿服务所得收入、校办产业年度利润等收入可用于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职业院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学生劳动报酬;职业院校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和现代学徒制,建立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同时,加强实训基地建设,落实实训基地建设专项资金,到2022年建设10个左右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产教融合深入、育人效果明显的生产性实训示范基地。建立济南市公共实训基地,优化实训配置,实现资源共享。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鼓励职业院校和企业共建校内实训基地,新设实训基地必须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
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建设高素质“双师型”师资队伍
由于目前济南市职业院校师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现有教师管理机制难以适应职业教育发展需求。《意见》中明确提出,要落实职业院校用人自主权,在公益二类职业院校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按人员控制总量内实有人数核拨经费。职业学校教职工人员控制总量的20%可面向企业聘用高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允许教学急需但没有教师资格证的专业人才参加学校招聘,合格的作为兼职教师使用,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转为正式教师。支持学校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专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担任产业教授,财政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经费拨付标准,或按照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拨付薪酬。推进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教师养老保险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试点,财政部门根据学校缴费规模,对试点学校给予适当补助。
此外,还提出专业教师要每5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不少于6个月。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加强中职班主任和高职辅导员队伍建设。在全市教师培训专项资金中要列支一定比例用于职业教育教师培训,实施职业教育名师名校长建设工程、青年技能名师建设计划,培养一批职业教育名师名团队。加快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完善职业院校教师技能大赛制度和教学能力大赛制度,财政部门给予经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