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前出台15条举措,促进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今年下半年,新疆将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确保就业水平总体稳定、就业局势基本平稳。
新疆要求高校加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对低年级学生着重进行职业生涯启蒙,对高年级学生着重提升职业素质和求职技能。建立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制度,每个班指定一名职业指导师,讲解就业形势政策、求职方法,加强就业观念引导,促进毕业生积极就业、理性择业。
新疆规定,将有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高校学生积极取得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
在创业促就业方面,新疆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时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在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允许本科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