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方案》指出:“坚持科学有效,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笔者认为,对职业教育尤其要采用增值评价方法。
增值评价法,即通过对学生就读期间或某个阶段的学习过程、学习结果的分析,描述学生在学习上的进步或发展的“增量”,这个“增量”可看作是教学质量提升的结果,也是教学质量评估要抓住的重点。
例如,某学生入校时某项能力指标得70分,到一年级结束时得80分,这10分则基本上可以看作是学校教育对该学生产生的影响,是教学质量最有力的表征。
增值评价法是建立符合学校实际、动态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基础。用增值评价法,不仅可以分析一所学校、一个院系甚至是一个班级和个体的进步幅度,还可以通过“增量”对比量化学校的贡献,从而更加客观、准确地评价各校的教学水平。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管是中等职业学校还是高等职业学校,都排在最后批次,职业学校一度被认为是中考和高考落榜者的“收容所”。相对于普通高中来说,职业院校的生源质量可以用“差”来形容。所谓的“差”,不只表现在学业上,还常常表现为品德、学业、学习心理等综合性问题。在此情况下,采用传统的评价方式评价职业院校的办学成果,难免有失公允。
实行教育增值评价,重在看学校发展、变化的幅度,学生进步、提升的幅度。职业学校能够把普通高中淘汰下来的“差生”教育好、管理好,把他们培养成对社会有用的人,就是实现了最大的增值。
进入职业院校之初,很多学生可以说是“负值”。接受职业学校的教育后,那些被普通高中淘汰下来的学生,有的成了“三好学生”,有的成了“学习积极分子”,有的成了“技术标兵”,最终成为高素质的技术工人,他们发生了质变,不仅是“正值”,而且实现了巨大的“增值”。
能够实现巨大增值的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类型教育,我们必须看到其增值,对其厚爱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