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27日公布的消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帽子”、唯论文、唯项目等倾向。
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健全评价标准、体系及考核方案,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实效性。高校应加强教学质量评价,把课堂教学质量作为主要标准,严格教学工作量,强化教学考核要求,提高教学业绩和教学研究在评审中的比重。突出教书育人实绩,注重对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的评价。
征求意见稿要求,不简单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情况、出国(出境)学习经历等作为限制性条件。逐步规范学术论文指标,论文发表数量、论文引用榜单等仅作为评价参考,不以SCI(科学引文索引)等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国内和国外期刊发表论文要同等对待,鼓励更多成果在具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发表。不得简单规定获得科研项目的数量和经费规模等条件。不得将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职称评定的限制性条件,职称申报材料不得设置填写人才“帽子”称号栏目,取消入选人才计划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