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的《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和《中国高考评价体系说明》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该体系从高考的核心功能、考查内容、考查要求三个方面回答“为什么考、考什么、怎么考”的考试本源性问题,从而给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教育根本问题在高考领域的答案。
高考评价体系由“一核四层四翼”组成,其中,“一核”是高考的核心功能,即“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回答“为什么考”的问题;“四层”为高考的考查内容,即“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回答“考什么”的问题;“四翼”为高考的考查要求,即“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回答“怎么考”的问题。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人介绍,高考评价体系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在教育功能上,实现了高考由单纯的考试评价向立德树人重要载体和素质教育关键环节的转变;二是在评价理念上,实现了高考由传统的“知识立意”“能力立意”评价向“价值引领、素养导向、能力为重、知识为基”综合评价的转变;三是在评价模式上,实现了高考从主要基于“考查内容”的一维评价模式向“考查内容、考查要求、考查载体”三位一体评价模式的转变。
高考评价体系的科学构建,是发挥高考正向指挥棒作用、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高考评价体系创造性地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融入考试评价全过程,以实现高考评价目标与素质教育目标的内在统一,切实将高考打造成为立德树人的重要载体和素质教育的关键环节,使之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高考评价体系将国家和高校的选才需求与素质教育育人目标联通,是实现“招—考—教—学”全流程各个环节无缝衔接、良性互动的关键。
根据介绍,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深化高考内容改革的要求,教育部考试中心牵头组织华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的150余位专家,深入总结我国高考内容改革的成功做法,充分借鉴国外考试的先进经验,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历经3年时间,研制完成高考评价体系。《中国高考评价体系》和《中国高考评价体系说明》是高考评价体系研制成果的凝练和结晶。
高考评价体系的理念已在近年的高考内容改革及命题当中逐步体现,为保持高考命题的稳定性奠定了基础;同时,高考评价体系也是一个开放的、动态发展的体系,将根据党和国家对高考内容改革的要求以及高等教育、基础教育新的发展特点,在高考内容改革的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发展。
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人特别强调,中国高考评价体系不是考试大纲,也不是界定考试范围的规范性文件。高考评价体系是综合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而形成的考试评价理论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