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等四部门出台了《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关于公布首批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和《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专业认证标准》三个文件。笔者的体会是,这三个文件以加强职业院校师资队伍建设为要旨,聚焦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方向明确,政策配套,针对性强,措施具体,是今后一个时期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战略性部署。
办好包括职业教育在内的各级各类教育,师资是关键。长期以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职业院校自身在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实践,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然而,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在职业教育领域,由于教师入职门槛较低、来源渠道单一、培训针对性较弱等原因,导致“双师型”教师队伍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职业院校自身在着力解决这一突出问题的过程中,也遇到了难以逾越的种种障碍,常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尴尬境地。
《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在对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现状精准把脉、全面诊断的基础上,配套制定了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惠师利师强师政策,是一套全面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和教师专业水平的“组合拳”。
《实施方案》提出的准入机制,将使新入职的专业教师“从高校到职校”没有企业工作经历的现状成为历史。建立准入机制,从源头上解决教师队伍实践能力不足的问题,为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提供了前提保障。与此同时,《实施方案》提出的“特高”招聘机制和“固定岗+流动岗”机制,将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人员)敞开大门。此举盘活了人力资源,破除了体制壁垒。
培养培训教师是职业教育的长期任务,绝大多数职业院校都把培养培训教师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学校甚至不惜代价多次对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异地培训,然而从总体来看效果不佳。究其原因,恐怕与关起门来搞培训、在职教系统内部抓培训密切相关。《实施方案》根据不同层次的教师有针对性地作出了“教育见习”“企业实践”“跟岗访学”“顶岗实践”等规定,彰显了职业教育的类型特色和跨界特征。
笔者注意到,《实施方案》中有许多新提法、新举措、新规定,如“教师职业发展通道畅通”“明确教师发展定位”“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和依法保障教师的管理学生权、报酬待遇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等。上述内容直接关系到教师的个体成长和切身利益,体现了党和国家对职校教师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使职业院校教师倍感温暖,备受鼓舞。
《实施方案》等三个文件的出台,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战略之举,必将对培养造就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支撑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产生具有历史意义的影响和作用。
(作者系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