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制产教融合政策落地细则和负面清单
一是出台更具操作性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细则方案。地方政府要摒弃逐条对应国家政策文件的宏观性指导意见设计地方政策的思路,对学校、企业、行业各自应该怎么做、互相之间如何合作,以及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该做什么,发改、科技、工信、财政、人社等部门又该怎样配合等,做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具体明确对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土地+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实现政策可操作性,调动企业积极性。二是出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负面清单,通过负面清单理清产教融合行动空间的政策边界,并且就负面清单条例做出详细解读,排除学校后顾之忧。
二、完善地方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逐步完善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统筹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功能,实现顶层之间的沟通协调,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相关政策主体责任,各行政部门之间政策形成合力,破除部门间的政策障碍,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一是多部门联合发文,破除当前地方政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部门间政策障碍。二是将散落在各个部委的发展职业教育政策资源调动起来。如工信、工会、农业农村等各个部门都有产教融合性项目,通过联席会议,把散落在各个部门的资源调动起来,让企业能够接收到全方位立体化信息,提高企业参与产教融合的积极性。
三、成立地方产教融合联盟或工作委员会
通过产教融合联盟,更好实现政府搭台、学校唱戏。政府集聚地方职业院校力量,与企业洽谈,一方面是将区域内各学校相关专业智力资源与人才资源集聚,增加学校的话语权,同时满足一些大企业的批量用人需求;另一方面是将不同办学水平和办学质量的职业院校联合起来,针对同一企业不同层次的人才需求,打包供给人才。同时,产教融合联盟能够很好规避学校和单个企业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过程中,由于企业用人因市场环境或者经营效益引起的波动风险。
在职教园区层面或者职业院校层面成立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一是提高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团队管理能力,校企合作涉及多个部门,对校企合作过程中的问题,需要既有管理能力又有专业知识的人才与政府其他行政部门人员进行专业、有效的沟通对接,将实践问题上升到政策解决高度,高效解决问题。二是通过校企合作委员会,整合院校(园区)资源,将产教融合元素分配到不同部门,分解成不同部门的业务,提高院校(园区)校企合作效率。
四、鼓励职业院校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混合所有制办学是当前高职院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一是鼓励职业院校开展试点,针对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中面临的资产划定、产权明晰、基于产权结构的现代法人治理体系、基于产权属性的内部运行机制等不明确的问题,鼓励院校开展试点,把基层解决实践问题的做法总结上升为政策制度,形成可供复制的经验。二是抓住职教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契机,加快促进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变革,突破政策瓶颈,降低院校探索职教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体制成本,鼓励采取更多市场化手段支持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实现政府由“办”职业教育向“服务”职业教育过渡。三是更加强调职教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校企双元育人的机制创新,充分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使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成为职教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内生动力。
五、增强产教融合政策的有效供给
一是产教融合政策制定要充分考虑不同规模和类型学校的特征,释放政策红利。关注小规模的职业院校和职业院校的小规模专业产教融合。横向上搭建统一的产教融合沟通平台,形成规模效应,为职业院校提供校企合作的机会;纵向上,推进中高职专业课程衔接,联合进行校企合作育人,发挥高职院校对中职学校的校企合作带动作用。二是尽快建成产教融合人才需求对接平台,将企业用人和研发情况,尤其是小中型规模企业需求信息进行汇总,服务职业院校及时掌握企业用人和研发需求,促进学校发挥智力资源优势,将技术专利、科研成果转化,平衡校企人才供需。三是推动职业教育资源整合,相关专业可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发挥资源整合共享的优势。对已建成的公共实训基地,出台具体管理政策,充分发挥其公共性。四是在中职升学背景下,改变传统的中职产教融合模式,探索创新以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基础人才为主的技能型育人模式。加快出台具体政策,支持优质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开展五年一贯制办学,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与职业本科教育衔接培养,设计一体化课程,理顺职业教育内部人才培养体系;对原有中职学校形成的特色产教融合育人模式,重新设计实践内容和难度,实现中高职纵向贯通,满足企业高水平人才需求。
六、完善细化产教融合激励政策
制定支持职业教育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就业和收入分配等激励政策的具体举措,形成有利于职业教育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经验新范式[5]。一是激励职业院校教师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积极性。通过提高薪酬,鼓励教师参与校企合作项目;在职称评审中,充分考虑教师校企合作的工作和成果。二是鼓励中高职专业系部负责人等专业人才深度参与校企合作,盘活学校优质智力资源,服务区域和产业发展,合作开展项目攻关和技术研发,撬动企业“研发”利益,吸引企业积极参与产教融合。三是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成本分担机制,明确国家、省、市三级政府财政的成本分担比例,规定地方政府配套的经费比例,推动校企合作模式发展;推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税收减免等政策落实,分摊企业相应的育人成本。四是激发行业协会搭建“政校行企”协同育人平台的积极性。加大、落实和细化激励政策,完善行业协会参与校企合作的具体方法,为参与校企合作的行业协会提供专项经费,设立产教融合基金等。(节选自《职业技术教育》2023年第2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