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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

作者:徐 芳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日期:2023-09-0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提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要根据职责使命,遵循科研活动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建立和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创新评价方式,科学设置评价考核周期,减少考核频次,开展分类评价,完善并落实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职称职务破格晋升机制。人才评价是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当前科技人才评价在方法创新、分类评价落地、外部环境影响等方面还亟待进一步优化,以期营造更有利于青年科技人才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我国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持续推进

科技评价是科研管理的重要工具和手段,其重要性日益突出。在我国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中,青年科技人才是主力军,是最具创新活力的群体,也是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力量。建设科技强国是一项宏伟的事业,需要方方面面的支撑,更需要一代代青年科技人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努力。作为重要的人才管理工具,科技评价在青年科技人才的遴选、培养、使用、激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指挥棒作用。建立科学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对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激励引导青年科技人才职业发展、调动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加快建设世界强国具有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以“三评”改革和破“四唯”为代表的科技评价及人才评价改革政策,对改进和完善青年科技人才评价制度起到了积极作用,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减少了科技评价的数量或频次。“三评”改革实施之初,中央组织部等12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了科技评价“减量”改革,即梳理所有科技评价事项并进行精简、合并、取消。历时一年半,12个部门和单位共梳理、取消各类评价事项37项,通过合并,净减少41项,下放20项,总体精简了29%,对减少和抑制科技评价数量与频次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青年科技人员的评价负担。

——对“四唯”指标进行了集中清理。破“四唯”改革以来,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对照改革文件要求取消了各级考核制度或规定中一些明显不合理的“四唯”要求,集中对体现“四唯”的限制性、否决性、门槛性指标进行了清理。比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取消了职称评审中的外语、计算机要求,弱化了论文权重。

——逐渐涌现出科技人才评价新方法。各部门、机构和高校也开始积极探索与科技创新规律相适应的科技评价方法。通过拓宽人才识别和评价方式,引入市场评价、同行评价、社会评价和国际评估等,逐步建立起以质量、绩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标准。此外,部分单位通过建立“绿色通道”“直通车”等创新机制,着力培养和稳定高水平科技人才和队伍。

多措并举优化青年科技人才评价制度

从实际情况看,科技评价问题仍有待改观,对青年科技人才的不利影响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科技人才评价方法创新还不足、分类评价机制还未真正落地、外部环境干扰影响较大等方面。如何破解青年科技人才评价难题依然是需要各方关注和努力的重要课题。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是以定量定性相结合评价方法为抓手,推动科技评价改革走向纵深。建议要在继续推进和抓好破“四唯”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定量定性相结合评价方法设计和技术上的痛点和难点问题,由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指导性文件,并要求高校和科研机构结合自身特点进一步落实,推动科技评价改革走向纵深,重点是要加强定量定性相结合评价方法的总结与凝练,特别是评价方法和程序的精细化设计;推动构建科技评价方法库和工具包,鼓励学术机构、专家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制度方面探索多元化的评审标准和方法体系。

二是完善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与发展的多样化职业通道,鼓励百花齐放。建议在重视学术人才的同时,充分考虑到从事不同类型科研活动的青年科技人才的职业发展需求,设立多样化的职业发展通道,针对不同青年科技人才特点设定科学评价指标,破除“论资排辈”和“圈子文化”,让每一位青年科技人才都能享有“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公平机会。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要以试点为契机,明确自身的试点责任和特色,开展各有侧重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

三是构建多元化的人才评价方式,兼顾人才的共性化与个性化发展。建议在评价内容上,重点关注对“事”和“人”的评价,而不是对“量”的评价;在专家选择上,尽可能保障多样性与均衡性,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体现“国际声音”和“青年声音”;在高级别项目和成果评价中,尽量做到“大同行”与“小同行”相结合、国内专家与国外学者相结合,避免学术权威“一锤定音”;在评价方式上,探索常规通道和快速通道并存模式,既为渐进式发展的青年科技人才提供畅通的稳步上升通道,也为作出重大突破与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提供快速上升通道。

四是健全科技人才流动市场机制,让人才在市场竞争中实现价值。在户籍制度、社保制度等配套措施改革上,建立科技人才流动改革先行试点。建议政府在创造良好环境、规范用人秩序等方面持续发力,加强对人才市场恶性竞争的监管等。进一步规范人才计划,将人才评价自主权交给用人单位,由其根据人才市场的正常规律、根据自身和发展需要自主评定人才和设定称号,政府予以宏观指导。

五是探索对青年科技人才的择优稳定支持机制,加大科研诚信的系统评价和动态管理。营造一个切实遵循科研规律和科技人才成长规律,有利于年轻人潜心研究、长期积累,不急功近利、拔苗助长的良好环境。青年科技人才大多处于职业早期阶段,最需要稳定支持,为此,急需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建议加大对职业早期青年科技人才的普惠性支持和跟踪培养机制,减少青年科技人才的后顾之忧和“科研温饱烦恼”。同时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实行基于科研诚信的长期稳定支持机制,减少过程性评价,加强绩效评价。推动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机制在人才评价中进一步发挥作用,从严治理弄虚作假和学术不端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环境。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研究员、中国科学院管理创新与评估研究中心副主任)


(责任编辑:zha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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