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
创新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加快和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持续推动现代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及高质量发展。支持各地建设和推出一批基础良好、业内领先、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项目要求由我国职业教育领域机构牵头制定,体现产教融合特征,突出校企联合开发,经过国(境)外一定周期的实际应用,能够引领职业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高质量、规范化、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国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
二、推荐条件
(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
主要指专业、课程、实习实训、教学条件、师资、培养培训、校企合作等。
1.推荐单位应为职业学校(也可联合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共同申报),有实质运行中的国际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2.教育标准应具有明显的产教融合特征,由学校和行业企业共同研制,紧贴相关行业产业需求。
3.教育标准应具备实效性、示范性。符合当地技术标准和教育需求,获得政府、行业、企业、国际组织等多方认可,标准建设引领性强。
4.在国(境)外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已被采纳认证和推广应用,有一定的应用实践周期和规模,且应用于一定数量的国家(地区)。原则上近五年内,应有2年以上国(境)外应用实践周期。
5.鼓励获得国(境)外政府机构、国际组织或相关行业协会认证,已纳入国(境)外国民教育体系或职业资格框架,或者获得相关国际教育组织、行业协会或国际赛事认定、采纳的有关标准申报。
(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教学资源
主要指双语或外文教材等教学资源和在线课程、数字化平台等数字化教学资源,以及包含以上各要素的教学资源组合。
1.推荐单位应为职业学校(也可联合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共同申报),有实质运行中的国际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2.教学资源内容应涵盖技能知识点、成体系且结构合理,能体现国际先进教育教学和课程建设理念,具有较高数字化水平。
3.在国(境)外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被采纳和应用,具有一定的学员规模、培训规模、应用实践周期、国家覆盖数等。
4.具备实效性和示范性。教学资源在中外合作办学、人才联合培养、国(境)外办学、留学生培养、国际职教师资培训等项目应用,成效显著。
(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教学装备
主要指企业及教学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硬件装备、专业软件装备,以及人工智能、虚拟仿真实训室等软硬件一体化教学装备。
1.推荐单位应为职业学校(也可联合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共同申报),有实质运行中的国际职业教育合作项目。
2.教学装备对标产业发展前沿,融入国际先进职业教育理念。教学装备通过行业组织、国际认证等,在国(境)外政府、学校、行业、企业使用评价良好,满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求。
3.具有明显产教融合特征,原则上应为学校自主研发,或学校和企业共同作为研发主体,学校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或所有权(如具有与合作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研发设备、装备协议以及相关知识产权授权等)。
4.在国(境)外职业教育和培训领域被采纳和应用,或被国际组织、行业协会、国际赛事采纳。
三、推荐方式
(一)本次建设认定工作全程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管理员账号,并为项目推荐学校开放平台账号注册。
(二)涉及需填写意见或单位盖章的材料,可下载填写或盖章后上传平台。
四、建设指标
每省(区、市)建设和认定标准、装备各不超过5个,建设和认定资源不超过10个。
五、建设流程
1.校级推荐(2023年8月10日—9月12日):各校根据推荐指南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和推荐,经公示后在网络平台中按时填报推荐标准、资源和装备相关信息。
2.省级认定(2023年9月13日—10月23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推荐情况,组织专家开展评议,经公示后确定本省拟认定的标准、资源和装备,汇总盖章通过平台报送教育部职成司。
3.组织复核(2023年10月24日—11月底):教育部职成司组织专家对各省认定的项目进行评议,最终认定首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教学资源和教学装备名单。
4.持续建设(2024年—2025年):结合首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工作,支持和带动各地开展持续建设,第二批推荐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标准
2.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职业教育标准、教学资源、教学装备推荐书